金年会黨委
團委書記、保衛處處金年会位競争上崗
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 進一步加強我校幹部隊伍建設,促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促進共青團和安全保衛開展工作,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機關競争上崗工作暫行規定》、《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共青團河南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團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關于學院内設機構名稱、規格及幹部職數的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幹部隊伍實際情況,經學院黨委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黨管幹部原則;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原則;
(三)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四)注重實績、群衆公認原則;
(五)民主、公開、競争、擇優原則;
(六)民主集中制原則;
(七)依法辦事原則。
二、競争職位、職級及職數
院團委書記、保衛處處長各一名(正科級)。
三、任職條件與資格
(一)基本條件
1、自覺堅持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經得起各種風浪考驗。
2、具有共産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現代化事業,在社會主義建設中艱苦創業,樹立正确政績觀,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曆史檢驗的實績。
3、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認真調查研究,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相結合,卓有成效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反對形式主義。
4、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5、正确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原則,敢抓敢管,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密切聯系群衆,堅持黨的群衆路線,自覺接受黨和群衆批評和監督,加強道德修養,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官僚主義,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
6、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資格條件
1、我校在編職工,幹部身份。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
3、現任正科級及以上職務。
4、團委書記必須是中共正式黨員并具有2年以上從事團學工作的經曆。
5、團委書記年齡不超過33周歲(
6、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為合格及以上。
7、身體健康。
以上計算時間截止到
四、方法和步驟
(一)發布公告。在全校範圍内采取文件(在校園網主頁、辦公系統發布通知)通知形式,公布競争上崗的職位職數、報名條件資格、工作程序等。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由校競争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報名者須填寫《團委書記職位競争上崗報名表》或《保衛處處金年会位競争上崗報名表》(黨委組織部網頁下載),經所在黨總支審核、簽章後,送交競争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黨委組織部)。競争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本方案規定的任職條件與資格,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公布審查結果。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崗位報名人數少于3人,則取消該競争職位。
(三)民主推薦。對符合條件和資格的競争者,在一定範圍内進行民主推薦。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民主推薦。推薦票數按百分制計分,其中,院級領導班子成員推薦票占30%,其他推薦票占70%。
(四)筆試。主要測試競争者履行競争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業務知識以及調研綜合、辦文辦事、文字表達等能力。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50分鐘。
筆試結束後,按民主推薦分數與筆試分數之和,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取前五名進入面試。
(五)面試。面試主要測試競争者履行競争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順序采用在面試當日臨時抽簽的方法确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為15分鐘。
(六)組織考察。民主推薦、筆試、面試成績分别按100分計算綜合成績,每個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取前兩名确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競争職位的适應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衆公認程度。
(七)黨委讨論決定。黨委根據競争者的綜合成績和考察結果,集體讨論,采取差額票決方式決定拟任人選。
(八)公示。對拟任人選公示7天。
(九)任職。對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拟任人選,依照有關程序辦理任職手續。
五、 組織領導
競争上崗工作在院黨委統一領導下,在紀檢監察室的監督下進行。為加強對競争上崗工作的領導,成立競争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競争上崗的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民主推薦和組織考察等環節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張桂蘭 崔振興
副組長:王建莊
成 員:肖世才 馬振華 蔡同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委組織部:
主 任:王建莊(兼)
成 員:張為民 張建偉 任正傑 王 凱
六、紀律要求
競争上崗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并遵守下列紀律:
(一)不準超職數配備、超機構規格提拔領導幹部,或者違反規定擅自設置職務名稱、提高幹部職級待遇;
(二)不準采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職位;
(三)不準違反規定程序推薦、考察、醞釀、讨論決定任免幹部;
(四)不準私自洩露動議、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讨論決定幹部等有關情況;
(五)不準在幹部考察工作中隐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
(六)不準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選舉中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
(七)不準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幹預下級或者原任職地區、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八)不準在工作調動、機構變動時,突擊提拔、調整幹部;
(九)不準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許願,任人唯親,營私舞弊;
(十)不準塗改幹部檔案,或者在幹部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曆、經曆等方面弄虛作假。
對競争上崗工作中的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宣布競争上崗結果無效,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監督電話:(院競争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64966928,郵箱:zzyzzb1@163.com;紀檢監察室:689516554968,郵箱zzyjjw@126.com)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院競争上崗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名表(下載)1、團委書記職位競争上崗報名表
2、保衛處處金年会位競争上崗報名表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